拒絕統戰、守護台灣:當人民走上街頭,法律如何成為捍衛民主的盾牌?
- raygin1982
- 2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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🔺這不是一場選舉活動,卻比選舉更靠近民主核心。
🔺凱道上千人聚集,不為自己,只為下一代的自由不被出賣。
🔺從「總統直選」走到「公民罷免」,台灣民主的血與淚歷程,不容被遺忘。
2025年4月19日下午,網紅八炯發起「拒絕統戰,守護台灣」大會在凱達格蘭大道登場,超過千位民眾響應。現場除宣講政治滲透風險,也同步展開罷免在野黨立委的第二階段連署行動。
從立法凍結預算、阻撓憲政審查,到被指控為「中共同路人」,民眾此刻選擇上街,是對民主制度的捍衛,也是對憲政法律機制的實踐。

今天,《司法盾》要從法律角度,還原這場運動背後的制度依據與關鍵意義。
一、集會自由:民主社會最根本的法律保障
依據《憲法》第11條與《集會遊行法》第2條,人民有和平集會、表達政治意見的權利,無需事先審核,只須報備。
此次凱道集會在合法申請下進行,民眾舉旗、演講、連署,皆屬於憲法保障的政治表達行為,不應被定性為煽動或對立,而是制度運作的一環。
✅ 提醒: 根據《集遊法》第7條,任何人不得於集會現場暴力破壞秩序,否則主辦單位須負法律責任。因此群眾理性參與,是法律與社會穩定的共同守則。
🗳️ 二、罷免制度:不是報復,是民主的修正機制
現場團體「山除薇害」與「罷免葉元之行動」呼籲加快第二階段罷免連署,這是一個重要的法律觀念教育時刻。
根據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75條至第82條:
立委罷免需經第一階段提議(1%以上選民),與第二階段連署(10%以上選民);
正式成案後,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罷免投票日期,最終由全體選民以直接民意表決去留。
罷免不是報仇、不是政治清算,而是民主的自我校正程序。
✅ 司法盾觀點:當代議士無法代表多數民意,憲政機制應允許選民「和平收回信任」,這正是台灣憲法制度與威權體制最根本的差異。
🧱 三、反統戰與反滲透:民主制度如何防禦不對稱威脅?
此次活動一大主軸為「清除中共同路人、捍衛國家安全」,對此我們需從《國安五法》與《反滲透法》加以分析:
《反滲透法》第2條定義:
任何受「敵對勢力」(如中共政府)指示、委託、資助而從事政治捐款、遊說、選舉介入、破壞集會等行為者,皆可能構成違法。
若立委、政黨人士被具體證明受敵對勢力影響進行法案操作,即便有免責權,亦不得免於調查。
✅ 因此,民眾發起「反統戰」政治訴求,是基於法律保障的國安參與,並非意識形態鬥爭。
🗣️ 四、自由表達 vs 誹謗抹黑:群眾發聲的法律紅線在哪?
部分參與者高喊口號,譴責個別在野立委為「中共代言人」、「賣台集團」,是否構成誹謗?
依《刑法》第310條:
對特定個人公開發表虛偽內容、足以損害名譽者,可能構成誹謗;
但若發言人有「具體事實依據」、屬「政治評論」或「公共利益辯護」,可依法免責。
✅ 實務上,政治集會言論享有較高言論自由保障,但仍建議使用事實陳述、具體證據支持,避免被提告或誤導民意。
📢 五、公民覺醒與制度改革:法律不能只保護當權者
凱道的場景與33年前爭取總統直選時如出一轍。八炯與現場立委皆提到:「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。」的確,制度若無公民參與,就可能成為既得利益者保護傘。
司法盾觀點:
全民應有定期檢視公職人員作為的法律工具(如罷免、公投);
任何質疑政府操守的聲音,都該被納入憲政討論,而非打壓或污名;
反滲透立法與集會遊行權利應並行不悖,確保民主不被威權或混亂取代。
✅ 結語:你能選舉他,也能罷免他,這才是民主
今天你走上凱道,是因為你相信這個國家還有希望。今天你連署罷免,是因為你相信體制會回應民意。
真正的統戰,是讓我們對民主冷感、對制度絕望。而今天站出來的你,已經守住了台灣最重要的價值——人民當家作主。
📣 司法盾行動呼籲
若你參與罷免或集會活動時受到騷擾、威脅,請立即聯繫我們,我們將提供法律支援。
想釐清集會、發言、連署、誹謗等相關法律紅線,也歡迎免費諮詢。
若你是罷免領銜人或連署志工,我們可提供存證範例、應對話術與報案協助。
📩 司法盾,讓法律與你站在同一邊。
📢 民主的下一哩路,從你舉起筆、走上街頭那一刻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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